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平台入口与基础功能
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主要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和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两大官方入口。企业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可在"原产地管理"或"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完成全流程操作。该平台整合了企业备案、产品预审、证书申请及打印等核心功能,支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书、RCEP等15类协定证书的线上办理。
二、企业备案简化流程
自2023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首次申领企业只需在单一窗口"企业基本信息维护"模块填写或完善信息,系统自动同步海关通用资质数据。已通过"两证合一"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无需重复操作。企业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中英文名称、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并承诺遵守原产地规则。
三、证书申请与审核步骤
企业登录平台后,在"证书申请"栏目选择适用的证书类型,填报出口货物信息、原材料成分及加工工序等关键数据。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若遇退单需按回执修改重报;若触发核查,海关可能要求补充采购发票等证明。审核通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敏感产品需配合现场调查。需注意证书需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申请,逾期需办理后补手续。
四、证书打印的两种模式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选择自助打印或套打:支持自助打印的15类证书需提前在平台上传企业印章和申报员签名电子档,用A4纸彩色双面打印即生效。套打则需预先领取海关空白证书,通过针式打印机精准套打内容,确保条形码完整、印刷字体无重叠,再携证书至海关现场签字盖章。自助打印证书与套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变更与重发操作规范
证书内容错误需申请更改证,用新证书号重新填报并提交《更改申请书[](@replace=10001)》,同时退回原证书。证书遗失或损毁则需申请重发证,除提交《重发申请书[](@replace=10002)》外,还须提供市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回执。涉及HS编码或金额变更的,需补充出口报关单。所有变更重发操作均需通过原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申请,再按提示完成现场或线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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