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时间:2025-06-07 07:34:02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2

    一、平台登录入口

    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已接入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门户。用户需访问官方网址 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在登录页面下拉选择"浙江"及"填报端",输入企业账号密码即可进入。若遗忘账号或密码,可通过登录界面"忘记用户名/密码"功能,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找回;未注册企业需点击"企业注册"完成开户。

    二、企业注册与信息完善

    新注册企业需提前准备固废类别清单、处置合同、运输协议及下游单位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登录后,在"企业管理"模块完善企业基本信息、贮存设施及运输单位资料。重点需在"处置企业管理"或"收运体系"中绑定合规的下游收集或处置单位,确保其经营许可信息与系统备案一致,否则后续联单无法运行。

    三、核心功能应用

    平台支持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 计划管理:产废单位需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包括固废产生量、贮存情况及转移计划。2024年新增"计划导入"功能,可复用上年度数据。

    • 电子台账:实时登记固废产生、入库及转移量,系统自动计算库存变动。一般固废支持库存变更,危废需关联赋码管理。

    • 预警监测:动态监控超量转移和库存异常,辅助企业调整处置计划。

    四、转移联单运行流程

    一般工业固废转移需严格执行电子联单:

    1. 产废单位在"联单管理"发起新联单,填写废物种类、数量、运输及接收方信息;

    2. 运输单位通过短信确认启运,并实时更新轨迹;

    3. 处置单位核实接收数据并闭环联单。若联单填写错误,运输确认前可自行注销,确认后需由处置方拒收。

    需注意:跨省转移须先完成跨省审批备案,否则无法发起联单。

    五、法规与注意事项

    平台操作需符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条例》要求,转移工业固废必须运行电子联单,违者面临2万-20万元罚款。针对小微产废企业,若固废交由统一收运点处置,可豁免联单,但收运点需在系统记录废物来源及数量。企业需定期核查下游单位资质有效性,避免因信息失效导致转移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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