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时间:2025-06-07 01:16:01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2

    一、系统登录入口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统一入口访问:http://zz.zjedu.gov.cn(部分省份使用地方专属网址如http://xszz.scedu.net)。用户需使用学校分配的操作员账号登录,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确保操作稳定性。首次登录后需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注意区分省市级平台(如浙江省的"一窗受理"平台)的独立访问路径。

    二、学生信息管理

    登录后进入"资助业务管理-学生信息管理"模块,首先核实在校学生数据是否与学籍系统一致。需为申请资助的学生录入家庭经济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结构、收入来源及民政扶贫相关指标。支持单个新增或下载模板批量导入,填写后保存提交。转专业或学籍异动学生需先更新学籍信息再操作。

    三、困难生认定

    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中完成分级认定。若学生春季学期已通过认定,秋季学期无需重复操作。认定需选择困难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并区分学生类型:一类生含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等群体;二类生为因病因灾致困学生。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后续资助项目申请资格。

    四、资助项目申请

    根据学段选择对应资助项目:普通高中需操作国家助学金(分1000元/档)、建档立卡免学杂费(仅一类生)、地方政府资助(仅二类生);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操作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子模块,下载模板批量导入受助名单,填写发放金额与时间。资助金额需严格按当年政策标准录入。

    五、审核与发放

    资助名单提交后,需切换至学校业务审核账号进行初审,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教育局终审。审核通过后,在"学生银行卡号管理"模块导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信息。资金发放需在系统登记流水号,并定期抽查学生消费记录。建档立卡学生需额外在"未资助情况上报"中说明资助状态。

    六、注意事项

    系统操作需遵循"先认定、后资助"原则,困难生认定未完成则无法申请助学金等项目。数字信息(如人口数、金额)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文本信息避免空格和特殊字符。资金发放后需及时更新系统状态,对放弃资助或未通过审核的学生需在困难认定中调整等级。建议定期备份电子认定表及放弃资助记录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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